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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建筑俗在哪儿

点击: 30154 次 来源: 中国文化报 时间: 2010-08-16

     近期,各种形式的媒体都在关注文化发展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反三俗”,对此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不分香臭美丑争夺所谓的名人故里是“三俗”,有人认为蓄意制造出位的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吸引大众眼球是“三俗”……这些文化建设中的不良现象出现后纷纷受到人们抵制。那么,对于各地频现的耗费巨资“打造”山寨建筑的现象,是否该划归“三俗”行列,加以纠正呢?本期让我们共同关注那些曾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山寨建筑。

  山寨建筑往往参照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原型进行模仿式建设,从建筑选材到建设规模,虽然不一定像“原著”般形神兼备,最终却也总能模仿出个五六分形似。如今谈起它们,人们总能如数家珍般指出一两个经典案例,譬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山寨“天安门”以及山西省临汾市的山寨“天坛”。对于这些山寨建筑,人们在笑谈之时总不忘评价一句:俗,没创意,劳民伤财。可是,在众多责骂声中,为什么依然还有山寨新秀层出不穷?
  县城里的“东方之冠”
  前不久,网上出现一篇图文并茂的热帖,称江苏省阜宁县204国道和329省道交汇处,有片面积约4万平方米的耕地被用来建造市民广场。广场中央有座红色建筑已经初现雏形,建筑高约24米,四方形的平台边长约50米。上部是四方冠形结构,其6层架空层全部为钢架结构,下面还有4个钢筋混凝土大立柱。整个建筑从外形上看与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相似。网友戏谑地将其称为“山寨东方之冠”。
  消息传开,有媒体到现场调查,经在场人员介绍,阜宁县这座永久性建筑是作为城市形象标志而出现的。施工设计图显示,该项目名称为“阜宁县规划局雕塑”,工程于今年2月份开工。
  如果工程按计划进行,目前应该已经竣工。最初的发帖人声称,这项侵占耕地的工程耗资上千万,之后阜宁县政府新闻办回应,这个雕塑是应群众要求建设的,目的是弘扬世博文化精神,展示阜宁新形象,既没占用耕地,也没耗资千万,而是投资不超过100万,同时还表示网上有争议是可以理解的,是正常的质疑,不会追究发帖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与阜宁县文化局、规划局以及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希望了解情况,让记者意外的是,本已经过媒体报道的事件,如今该县这些相关部门竟然口径一致对外声称对建造雕塑毫不知情。
  疑惑中,记者又在网上看到阜宁当地网友的发帖,有人称这“东方之冠”用的优质钢材就有600吨,有人表示,可惜了大片农民糊口的土地被用来“养眼”了。更有人言辞激烈地表示这座雕塑根本没有实际用途,纯粹是形象工程。
  当然,也有对此表示支持的民众。他们认为阜宁缺少公益性的建筑,缺少能让百姓茶余饭后走一走、看一看的地方,这个建筑不仅能够给这座县城增添一丝亮色,也为群众提供了一个闲暇放松的去处。也有人表示,这样的形象工程,或许对当地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能有一些帮助。至于这种有益性假设,也只有在将来的发展中看结果了。
  近亿元的“鸟巢”
  阜宁受上海世博会启示建造“东方之冠”的事例让我们联想到更早一些时候的山寨“鸟巢”,起因如出一辙。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身影已经慢慢离我们远去,但是这股奥运风潮的气势并未彻底消减。位于山西省西南部的蒲县,自2008年9月开始建设蒲子文化宫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是2008年蒲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建重点工程之一,总占地40余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1亿元,是一个以能够容纳1000余座位的剧场、4000余座位的多功能报告厅为主,老干部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阅览室等设施为辅的综合性场馆,场馆共分为地上3层地下1层。截至今年6月25日,文化宫主体室内装饰、设备安装调试已完成,室外广场改造工程除绿化外全部完成,总投资已达9500万元。
  文化宫项目一经实施,就引起众多反对和质疑声。原因在于,2009年蒲县财政总收入累计不到3亿元,其中还需承担教育、文化、卫生等多项支出,这项近亿元的建设工程对于这个县城来说,算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而且蒲县县城人口仅3万人左右,这个据称是“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管理科学、理念创新”的文化广场对当地居民的实用性有多大目前未可知。此外,当地群众纷纷表示,“这文化宫怎么看都觉得长得像鸟巢。”自此,文化宫就得了个“山寨鸟巢”的别称。
  面对新建文化宫烧钱又没创意、纯属领导政绩工程的质疑,蒲县人大主任王安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们注意到了对蒲县文化宫的批评在互联网上铺天盖地,但县里不打算回应此事。对于文化宫被戏称“山寨鸟巢”,他表示,那是“戴着有色眼镜看我们”,他更愿意将这座文化宫理解为“像一片森林”,意在体现蒲县的生态和谐、环保发展。对于外界所说的这是一项劳民伤财的工程的评论,王安保则说,县里觉得没有必要在这些问题上牵扯精力,“如果有问题,上级会来查我们的。”言辞间颇有一种这是我们家务事的意味。
  各地频现的“白宫”
  除了仿制自家作品,各地在进行城市建设时也常常表现出对国外标志性建筑的浓厚兴趣。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政府、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的灰白色办公楼看起来颇具相似性,它们都由主楼和东、西两翼三部分组成,其中主楼又包括底层和上面若干层以及一个圆形穹顶,建筑整体体现出美国白宫式风格,因而地处不同地区的这三座建筑又都被称作“山寨版白宫”。
  山寨建筑涉嫌侵害知识产权
  近些年,山寨建筑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它们往往地处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被归入当地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有的甚至被视为永久性标志建筑。地方政府将其作为一种宣传形象的营销手段,社会大众也乐于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针对这一现象,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友华副教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具有独创性的建筑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类似阜宁这种建造山寨“东方之冠”的行为,即使是雕塑,也是对上海世博会中国馆这一特定建筑的复制,是一种涉嫌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刘友华同时表示,从城市建设规划和品牌建设的角度考虑,这种山寨行为也是不值得提倡的,既不能用来养眼,又是不尊重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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