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E-newsletter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设计动态 » 设计竞赛 »“为中国而设计”第四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论坛作品征集

“为中国而设计”第四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论坛作品征集

点击: 30524 次 来源: 时间: 2010-07-05

“为中国而设计”
第四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论坛作品征集

大展主题:“为中国而设计”
论坛主题:为农民而设计
         低碳时代的环境艺术设计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        西安美术学院
作品征集时间:2010年6月6日—8月8日
作品展览时间:2010年10月27—11月6日
作品展览地点:西安美术学院西部美术馆
一、作品征集
1、参加人员及设计作品要求:
 凡中国大陆以及港、澳、台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专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大展分为专业组和学生组,送交作品需注明参赛组别。
 专业组: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人设计师及院校教师;
 学生组:包括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
 参展作品要求是近两年完成的环境规划、景观设计、室内外空间设计、环境设施设计等相关设计作品,方案、项目、概念设计均可。送展作品要求注重概念设计创新,突出工程与概念的结合,突出低碳和生态概念。
2、报名方式:
 采取以CD-ROM为存储介质保存的300dpi以上数据一份,并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因出版和展览需要,请制作JPG和PSD(包含图层)两种格式电子文件),请作者自留原文件,来稿不退。报名参赛作者必需填写报名表并于2010年8月8日前进行回执,并按照展板规定尺寸要求自行设计排版,参赛作品原则上要求每作品一块展板(大展及论坛报名表和展板样式可登陆网络支持的网站下载),本次大展设计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8日(以邮戳为准)。
3、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从送展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约260件(专业组约160件、学生组约100件)其中优秀作品约50件(专业组约30件、学生组约20件)。从优秀作品中评出“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约10件。本次大展将评出最佳概念设计作品约10件、最佳手绘表现作品约10件。对于参展作品,主办方有展览、出版权。本次展览评委作品不参评,展览组委会将邀请评委作品参展。
 本次大展严格按照全国美展的评选规则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将直接进入“第十二届全国美展艺术设计展”终评。(“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是中宣部2005年全国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后批准的全国美术最高奖)。所有优秀作品将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入会资格一次(满三次可申请入会)。入选作品将编入《“为中国而设计”第四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优秀作品集》
4、收费方式:(报名费、评审费):专业组: 100元(每块展板)学生组: 50元(每块展板)
5、固定展板尺寸:宽为900㎜  高为1800㎜(详见网上表格和附件)
二、论文征集
“为中国而设计”第四次全国环境艺术设计论坛与大展同时举行,现向全国征集论坛学术论文。论文内容要求关于环境规划、景观设计、室内外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教育等,要求观点新颖、能够结合本次大展的主题、有一定深度,可以曾经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必须注明),字数不超过5000字。
1、论文评选:
 论文经过专家评审组的评选,优秀论文将编入《“为中国而设计”第四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论坛论文集》,优秀论文作者将获得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证书一份、论文集一套。作品集和论文集将于大展开幕式与参会代表见面。
2:论文提交:
 送交论文请以CD-ROM为存储介质保存的word和文本两种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一份、A4打印的纸质论文一份,并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组委会,请作者自留原文件,来稿不退。
3:论文参评费:
 所有送交论文按每篇论文人民币100元收取评审费。
 
稿件征集截止时间:2010年8月8日(包括设计作品和设计论文)
收件人联系方式:设计作品:翁萌(13193385676)、王海麦(029-87714356)
           设计论文:李媛(13891829995)、周靚(13709215923)
组委会联系电话:029-88214584   传真:029-88214584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
邮 编:710065  电子邮箱:xmjzhjysx@163.com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至腾讯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

相关文章

关于IDchina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投稿

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of this website is subject to its terms use.
京ICP备10023688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