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30140 次 来源: 新浪地产 时间: 2010-12-15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通知各区、县建委,市规划各分局,各建设(开发)单位,各工程设计单位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今后房子在出售的过程中将明确标示出其节能标准,让消费者对自己所购房子的节能情况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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