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E-newsletter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设计动态 » 设计资讯 »新建房子啥颜色 施工前须先审核

新建房子啥颜色 施工前须先审核

点击: 30230 次 来源: 南方网 时间: 2010-09-10

新建房子啥颜色 施工前须先审核

        珠海未来的城市建筑主色调是什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昨天给出了答案,中心城区建筑主色调确定以淡雅、明快的冷色系和中性色系为主,其中香洲片区的主色调为白色与冷灰色,新香洲、吉大、拱北片区以白色和明快的米黄色为主。  

        昨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了《珠海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和《珠海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规定》,并称是为了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张扬城市形象特色。根据两项规定,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管。规定将于今年10月8日起执行,适用于珠海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部位)的色彩管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规定正式执行后,市内各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都将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管理。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图及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建筑色彩的,应在建设工程预售前按相关程序,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规划分局核准。住建部门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对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提出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
        中心城区延续传统风貌
        据介绍,珠海城市建筑色彩的选用色卡,包括冷灰色系、暖灰色系、中灰色系、重彩色系和淡彩色系等五类300种色彩,具体的建筑色彩设计,要根据要根据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珠海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等实际情况选取。城市各片区中,数量占主导地位的建筑类型形成该片区整体的背景协调色,其他类型建筑应与主导建筑类型色彩相协调,以形成整体分区色彩的统一。
        根据面积和部位的不同,建筑色调分为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三类,其中主色调和辅色调的色彩方案,要在推荐色谱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而点缀色则可以自主选择,但点缀色的色彩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外立面总面积的15%。
        《珠海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规定》对珠海中心城区建筑主色调做出定位,明确以淡雅、明快的冷色系和中性色系为主。其中,香洲片区的主色调定为白色与冷灰色,以棕、红褐、灰黑为辅色调,地面铺装则以青灰色为主,延续城市的传统风貌;新香洲、吉大、拱北片区作为城市形象的展示区,建筑色彩应能展现珠海欣欣向荣、清新婉丽的城市形象,因此确定城市色彩以白色和明快的米黄色为主,以视觉冲击力强的暖色做点缀色,场所色应以明朗的中性色为主;前山、上冲片区现状建筑比较复杂,进行统一的色彩规划难度大,因此建议选取相对较容易控制的工业、居住和教育建筑来进行协调。
        各类建筑主色调选择原则
        居住建筑
        采用高明度及中明度色彩,整体色彩采用淡黄色及淡蓝灰色。给人感觉轻快、柔软、明朗、纯洁、安静。屋顶颜色以较暗的蓝色、橙色、绿灰色为主。
        办公建筑
        运用低彩度的灰色或是明度对比高的冷色调,给人感觉朴素、庄重、成熟、浑厚、强硬有力。
        公共建筑
        应以人性化、公众性、时尚性为核心,体现当代城市市民的生理、心理和文化的特点和审美情趣,杜绝杂乱无序、色调刺激的建筑色彩。
        商业场所
        色彩选择较为鲜艳、亮丽,色彩丰富,尽量避免使用混沌、嗳昧、纷乱、无秩序以及晦暗的低明度色彩。
        工业建筑
        以冷色调为主,高科技工业园区的色彩应体现现代化的高科技色彩景观,宜用色简洁、明快,以浅色、低明度为主。
        滨水建筑
        色彩控制应以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为原则,主色调采用淡雅明朗的浅冷灰色或白色。
        山体建筑
        应以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为原则,建议建筑采用红瓦顶、米黄墙面,可形成鲜明瑰丽的效果。
       历史建筑
       色彩运用应以复原原貌和场景为标准,修复色彩应选择比原建筑色彩纯度高、明度低的颜色,建筑的配色方案应参照周边保留的标志建筑进行。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至腾讯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

相关文章

关于IDchina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投稿

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of this website is subject to its terms use.
京ICP备10023688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