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30310 次 来源: 文汇报 时间: 2010-08-12
自1989年以来,上海已分四批公布了优秀历史建筑632处、共2138幢、总建筑面积约400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黄浦、徐汇、长宁、卢湾、静安、虹口等市中心区。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政策法规,明确了“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
据市房管部门介绍,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从使用功能上几乎包括各种建筑类型,有办公、商业、文教、宗教、居住、工厂等;从建筑风格式样上看,有哥特、文艺复兴、巴洛克、新古典主义等西方古典建筑风格,也有西班牙、伊斯兰、俄罗斯等地域建筑式样,还有早期现代和中西合璧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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