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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红点奖官方正式声明:取消授予樊Yu红点传达设计大奖最佳设计奖荣誉

点击: 31705 次 来源: 美国室内设计中文网 时间: 2018-05-02

4月27日,德国红点奖官方就樊Yu获得红点最佳设计奖的作品疑似抄袭英国插画师 Russell Cobb 的事件,做出以下回应:

大致内容为:
 
德国红点奖官方宣布撤销授予樊Yu的红点传达设计最佳设计奖,且即刻生效。并将樊Yu从获奖名单和展览中除名,他将不再拥有红点最佳设计奖的身份。红点方面表示,已经有证据表明,“西安音乐厅”不是樊yu先生的客户。这项工作是假冒的,侵犯了Russell Cobb先生的知识产权。对于该事件引起的任何不便,红点方面向Russell Cobb致歉,并将以故意欺诈为由对樊yu先生采取法律行动。
 
该事件的来龙去脉:
 
西安美院的樊yu于2017年为西安音乐厅“创作”的海报——《露天影院国家博物馆【海报系列】》(《Open Air Cinema National Museum》),获红点视觉传达设计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并因此“殊荣”被晋升为副教授。

但是近日却被细心的设计爱好者发现,该作品涉嫌抄袭英国插画师 Russell Cobb。

西安美术学院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迅速认真核查事情真相,目前,西美已辞退樊yu。 

然而,通过红点奖官网声明及之前的在线展览截图发现,樊yu所获的是实际上是传达设计大奖中的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而非至尊奖(Grand Prix),通稿中出现的“至尊奖”皆是以讹传讹,混淆了两种奖项。

那么红点奖到底分为多少类奖项呢?
 
经过对红点奖官网仔细浏览,并咨询红点奖工作人员相关奖项专用名词翻译,现汇总如下信息:
 
德国红点设计大奖,是由德国设计协会创立,可以追溯至1955年,至今已有超过60年的历史,是世界上知名设计竞赛中最大最有影响的一个竞赛,素有设计界的“奥斯卡”之称。
 
德国红点设计大奖分为红点产品设计大奖(Red Dot Award:Product Design),红点传达设计大奖(Red Dot Award:Communication Design)以及红点设计概念大奖(Red DotAward:Design Concept,由红点新加坡团队运营)。
 
其奖项及翻译如下图:
 
而樊yu明明获得的是最佳设计奖(best ofthe best),为何频频以至尊奖(Grand Prix)获奖身份出现呢?是否只是翻译乌龙,还是涉嫌虚假宣传,这个不得而知,希望今后相关平台能在认真了解事实后再做宣传!
 
此外,红点奖对于知识产权也相当重视,每位参赛者都需要签署参赛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智慧及财产权/侵害/契约罚款
 
1. 注册参加比赛时,参赛者明确地保证参赛的作品既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也没有违反善良道德伦理。
2. 一经报名及于竞赛期间,当有第三人以询问函、警告函、法律行动或类似之程序,对即将报名或已报名的作品主张权利时,每一参赛者均应通知主办单位。
3. 如于报名时第三人主张权利之情形即已存在(见第5.2条相关规定),主办单位即无在该主张已于法庭最终解决前,于红点设计年鉴、博物馆、App、或红点在线,作为推广目的使用而刊登的义务。申请人同样没有于法院作成最终决定前,使用奖项于宣传目的,或宣称自己获奖的权利。 
4. 在违反第5.1条的各个情形,特别是提交剽窃内容,参赛者应负有义务支付主办单位金额 30,000欧元整外加德国增值税的罚款。此义务在参赛者对于违反并无责任时,不适用之。主张另外的损害(特别是依据下列段落)之权利,并不会因此项罚款的执行或支付而受到影响。 
5. 参赛者应补偿主办单位所有第三人主张或实际因注册的作品所受的损害。在此,参赛者也应负担主办单位的必要法律费用,包括所有法定费率的法院及律师费用。系争义务在参赛者对于有争论的侵害无须责任时,则不适用之。再者,在第三人主张的情形,参赛者也负 有义务立即地、正确地且完整地,将所有必要可用于核实第三人声称的主张,及相对应法律抗辩的信息,交由主办单位支配管理。 
6. 如果第三人系对已注册且可能被授予奖项之作品而为(司法或司法外)之主张,主办单位应有权给予参赛者适当期限澄清第三人主张。于该期间内,主办单位有权暂时地暂缓该奖项在各大众传媒上的公布。如果在前开期间届至后仍未澄清,主办单位应有权永久地拒绝公布。然而,在这种情形下主办单位有义务于扣除已经提供的服务后,退还可分摊至该公布项目及已经被支付的参加费用。
7. 参赛者授权主办单位非专属的、永久的,于所有现在已知或之后出现的媒体,免费使用所有相关经提供稿件的著作权和邻接权(照片、文件、说明及其他等),且主办单位并无义务具体指明稿件作者姓名。此种使用权适用于所有申请类型,且不但包括与红点设计大奖有关(包括纸本媒介、因特网及数据储存媒介[CD,CD-ROM,DVD等)的发表,以及与之有关的广告)者,也包括与进一步的展览及书本作品以及主办单位公关目的有关者。
8. 于媒体或其他类似机构请求时,基于报导红点设计大奖或已注册且可能获奖作品的目的,主办单位有权提供相关的作品信息。 
9. 万一参赛者明确地反对他/她提交的作品展示或者依前项将图像及文本素材交予媒体,他/她必须在完成申请时书面通知主办单位。系争通知仅得以电子邮件为之并以送达至主办 单位的媒体办公室的时间为准。否则即应适用附加的一般数据保护声明,其内容可在任何时间于www.red-dot.de/cd/en中的「Publicationinformation」取得。
 
目前,国内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也有一系列惩处措施,红点奖也在其参赛合同中明确惩罚规定。以樊yu事件为例,他已被撤职,并将要面临不止撤销荣誉终身禁赛,还有合同约定的罚金,及国际诉讼的可能。
 
最后,希望设计圈的朋友们都能洁身自好,脚踏实地,同时积极打击抄袭,以正风气!
 
(本文来自:设计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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