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31671 次 来源: 美国室内设计中文网 时间: 2013-06-06
一、举办2013’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
参加“2013’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 及报名参加评选“百名优秀设计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1.指导思想
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展出专业设计成果,展现北京建筑装饰行业设计师风采,通过设计大赛和学术交流,促进北京建筑装饰设计的发展。评选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2013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目的是进一步提升设计师社会知名度,大力鼓励和推进设计创新、科技创新,加速北京成为国际‘设计之都’‘文化之都’进程,更好的为首都建设服务。为推进环保,建设宜居城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改善人民生活和建设美化首都做出贡献。
2.大赛内容
北京设计师在北京及全国的设计作品,非北京设计师在北京地区的作品。同一作品不能重复参与不同届的“北京建筑装饰设计大赛”。
作品分类及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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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分类 |
最佳奖 (竣工类、方案类) |
优秀奖 (竣工类、方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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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空间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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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空间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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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展示空间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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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业空间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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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体空间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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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餐饮空间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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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疗教育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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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所别墅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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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古建园林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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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环境景观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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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通空间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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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陈设艺术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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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23个 |
4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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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奖项:7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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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间为近五年以来创作的作品(2007年以后至今)。
3.报名办法
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
4.提供参赛资料
竣工工程类:
(1)2013’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暨2013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申报表、本人正面二寸证件照片。
(2)每个项目须提交反映重点空间的实景照片不少于10张。
(3)参评资料中须提交项目名称、业主名称、竣工时间、项目总平面图和重点的局部详图。
(4)作品申报样式:以A3规格装订图册,内容为:总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区域位置图、实景照片、效果图、业主评价、获奖证书等文件等材料组成,并明确声明该设计符合建筑消防规范及各项安全规定。
(5)所有文字、图纸、图片、照片等资料均要进行压缩文件处理,统一用五英寸光盘刻录,以便在评审时利用多媒体向评委进行直观介绍。
(6)所有申报资料恕不退还,原版作品本人保存。主办方有义务对属个人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保护(不便发表的内容请勿提交)。
(7)请提交用于展板制作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分辨率需在350dpi以上。
每个参赛项目的资料必须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同时送交多个项目参赛需分别保存在不同文件夹内。
方案设计类:
(1)2013’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暨2013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申报表、本人正面二寸证件照片。
(2)每个项目须提交反映重点空间的效果图不少于10张。
(3)参评资料中须提交项目名称、创作时间、项目总平面图和重点的局部详图。
(4)作品申报样式:以A3规格装订图册,内容为:总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区域位置图、效果图等文件等材料组成。
(5)所有文字、图纸、图片等资料均要进行压缩文件处理,统一用五英寸光盘刻录,以便在评审时利用多媒体向评委进行直观介绍。
(6)所有申报资料恕不退还,原版作品本人保存。主办方有义务对属个人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保护(不便发表的内容请勿提交)。
(7)请提交用于展板制作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分辨率需在350dpi以上。
每个参赛项目的资料必须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同时送交多个项目参赛需分别保存在不同文件夹内。
5.评奖原则、办法
(1)对所有报送的设计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经过设计专业委员会初审(资格预审)、专家评委会终审评出获奖作品。
(2)参照大赛作品评审情况推荐2013年度北京百名优秀设计师。
(3)初审工作由设计专业委员会负责。主要核对送审材料的客观性及报名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终审时作品参赛单位不参与评委工作,评审专家主要由高校教师、业主、媒体、国际评委、设计师及设计负责人共12至15人组成。
6.奖励办法
(1)向获奖设计师颁发奖励证书。
(2)精选参赛作品在“2013’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暨北京2013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作品集中发表,并免费在展会官方网站(www.dmhfair.com)以及协会刊物和网站(www.bcda.org.cn)上刊登。
7.申报时间
申报2013年度“百名设计师”评选和参加第二届北京国际建筑装饰设计大赛,向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送交参赛作品和应相关资料的时间为自收到本文之日至6月20日截止。
二、评选2013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
1.评选资格
凡在北京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从事室内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住宅设计、古建保护设计及艺术陈设设计)的设计师、独立设计机构(必须有设计资质)及本地大专院校中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又参与项目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专职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作,爱岗敬业。个人在从业单位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职业资历(满足3项即可)
①本人在企业、设计院、所或院校教学岗位工作从事专职设计或教学兼设计工作,成果、业绩显著。
②能够主持所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并实施。
③不断进取、勇于探索,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做到在工作中追求创新。
④在公开出版和发行的书籍、刊物中发表过一篇以上专业论文或发表过二次以上专业作品。
⑤获得过国家、省、部、北京市优秀设计相关奖项。
⑥取得国家正式中高级职称的有加分(暂不要求必须具备职称)。
3.申报办法
(1)设计师所在单位推荐。
(2)自由职业设计师需提供建筑装饰资深设计师个人推荐信。
(3)填写《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2013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申报表》。
4.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在展会现场展示100名当选设计师的代表作品,协会编辑出版100名当选设计师的代表作品集。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安德路地兴居6号1层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电话、传真:010-63379824
联系人:孙戌翯
2013年度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
“十佳设计机构”和“优秀设计单位”评选申报表
申报人: 企业负责人: 申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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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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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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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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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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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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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百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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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AAA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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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人员具备职称情况 |
高级 人 |
中级 人 |
初级 人 |
职称统计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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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12年完成设计产值、施工产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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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评选标准比对后由申报企业自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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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长期聘用设计师(劳动合同制员工)上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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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评选标准比对后由申报企业自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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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近三年来取得的各种奖项(中装协、中室内、北装协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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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评选标准比对后由申报企业自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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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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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二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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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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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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